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財務部發(fā)布指南,澄清權益證明 (PoS) 網絡上的某些權益活動不屬于證券法的管轄范圍。
該部門于 5 月 29 日表示,參與特定協議質押行動的參與者可免于《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要求。這公告涵蓋各種質押模型,包括節(jié)點運營商的自我質押、通過第三方的自我托管質押以及托管人代表資產所有者行事的托管質押。
質押獎勵被視為網絡服務的補償
該部門強調,質押獎勵是支付給節(jié)點運營商的報酬,用于支付其為網絡提供服務的費用。這些獎勵并不等同于創(chuàng)業(yè)或管理工作所獲得的利潤。因此,此類質押活動不屬于證券監(jiān)管范圍。
此外,證券交易委員會澄清了托管人在這些安排中的作用,并指出托管人僅作為代理人。他們不會影響用戶資金何時或如何鎖定的決定,這強化了托管質押不會觸發(fā)證券法義務的觀點。
輔助服務被歸類為行政類而非企業(yè)類
除了質押本身之外,SEC 還討論了通常與質押相關的服務,并將其稱為行政或行政任務。這些補充服務包括防止罰沒 (slashing) 的保護措施、提前提現的選項、不同的獎勵時間以及匯集資產以滿足最低質押要求。
該部門表示,這些規(guī)定不會改變質押活動的監(jiān)管狀態(tài),因為它們不構成創(chuàng)業(yè)行為。此次澄清是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此前就工作量證明挖礦(POW)的立場之后做出的,當時某些挖礦活動也被視為不屬于證券交易的范疇。
克倫肖委員不同意指導意見
與此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 Caroline Crenshaw發(fā)布一份反對聲明。她批評了該指南,認為將加密貨幣質押活動排除在證券監(jiān)管之外與現行法律和法院判例相沖突。
克倫肖提到了涉及美國交易所Kraken和Coinbase的案件,以及同一天與幣安相關的解雇案件。她認為,SEC的做法模糊了其打算在加密貨幣領域執(zhí)行的法律,從而產生了不確定性。
SEC 對權益證明資產的態(tài)度轉變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發(fā)展表明,在主席保羅·阿特金斯 (Paul Atkins) 的領導下,SEC 對加密貨幣的立場發(fā)生了重大轉變,特別是在權益證明 (PoS) 資產方面。
從歷史上看,SEC 一直對中心化質押服務提供商持強硬立場。一個突出的例子發(fā)生在 2023 年,當時 SEC 對Kraken 的由于權益質押服務引發(fā)的法律不確定性,許多公司停止了在美國境內的運營。然而,針對 Kraken、ConsenSys 和 Cumberland 的訴訟最終被駁回。
值得注意的是,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對加密資產的解讀較為寬泛且嚴格。根斯勒認為,絕大多數加密貨幣,尤其是基于權益證明(PoS)機制的加密貨幣,應該被歸類為證券。他的理由主要集中在豪威測試(Howey Test)上。
然而,最近的做法與之前的監(jiān)管行動有明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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